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2025年 第2号)

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-03-10 09:28:12

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2025年第2号)一、项目编号:JH24-210105-00169二、项目名称: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车辆采购三、相关当事人投诉人:沈阳鑫和瑞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22号(2门)被投诉人1: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-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被投诉人2: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相关供应商1:沈阳聚缘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9甲四、基本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采购公告,2024年12月16日、12月19日发布更正公告。投诉人于2025年1月1日进行质疑,本项目采购人于2025年1月9日进行了质疑回复。2025年1月21日,投诉人提交投诉。经过补正,2025年2月5日,我局受理投诉人提出的投诉。2025年3月5日邀请了3名专家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,经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、质疑函、质疑答复、投诉书、投诉答复等相关证明材料,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。投诉事项:对采购结果进行投诉。请求:给予中标供应商沈阳聚缘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无效处理,应从投标产品中选择更优者中标。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依法进行了调查,认为:投诉事项部分成立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、第三十一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决定如下:中标(成交)结果无效,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六、其他补充事宜无。沈阳市皇姑区财政局2025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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